颍东区司法局“五加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2020-09-04 10:39:22来源:区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颍东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彩助力。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局及时成立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城工作纳入每周例会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照上级印发的创建文明城市相关文件要求,根据任务分工和具体工作实际,明确各室工作职责。

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氛围。以“法治创城,司法同行”为载体,将普法宣传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一方面,在重要时间节点和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律师、法援、普法宣传志愿者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贫困户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标语、编排法治节目等方式,对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群体进行宣传引导,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 另一方面,利用新媒体平台,在颍东普法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上推送转载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内容,在法援中心LED电子显示屏上增添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提高广大市民自觉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文明城市创建氛围。

加强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结合扶贫工作,定期针对困难群众、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做好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放宽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困难标准,将贫困户信息录入法律援助数据库,扩大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组织全区律师为贫困户开展免费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服务,保障贫困户合法权益

加强特殊群体监管,重点关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建立重点人群管理台帐。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辖区开展卫生清扫活动,培养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引导社区矫正人员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谐乡邻。以人民调解为重点,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加强、乡、村三级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和制度建设,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发展。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全民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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