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全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颍东区财政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依法依规要求区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做好决算公开后的说明解释工作。公开内容不断细化,公开渠道不断规范,公开透明贯穿部门决算公开的全过程。截至目前,全区76家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在决算批复20日内实现向社会公开2019年部门决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