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目标,多措并举推进各项职能向基层深入,切实打通了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做到多元化解。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在辖区各村居建立以村居委会负责人为主任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基层调委会、信访、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调,积极探索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行政调解等调解模式,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是抓好纠纷防范机制,做到关口前移。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和重点人群实行定期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组织司法所每月组织一次纠纷排查活动,同时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围绕不同时间节点可能出现的热、难点问题,随时深入开展纠纷排查,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群众诉求,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巩固了源头发现、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做到高效便民。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区117个村居全面设立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协调融合“颍东普法”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资源,实现“一站式”“立体化”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群众中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