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宣传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一是“关键少数”带动工程。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内容,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在活动期间开展一次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一次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和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二是普法责任制落实工程。各地各部门将“宪法宣传周”活动列入普法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宣传方案。区委宣传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动各类媒体充分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活动,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农村进行宪法宣讲和法律解读。
三是阵地载体融入工程。各乡镇街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法治大讲堂等阵地开展宪法宣传,增强农民群众宪法意识。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阵地载体,利用公交站牌、火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播放宪法微视频等,推动宪法进入千家万户。通过微信、微博、网站等载体推送宪法公益广告和宪法相关知识,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