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下旬至今,在各基层医疗机构签订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承诺书的基础上,颍东区卫生监督所进行疫情防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
执法人员在排查过程中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首诊负责制和可疑病例闭环管理,所有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与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按规定做好流行病学问诊、登记、报告、闭环转诊。督查中发现2家个体诊所、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已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