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对孩子严加管教,切实履行家长责任,按时参加家庭教育指导。”3月18日,为切实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共同督促指导家长“依法带娃”,在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上,颍东区检察院向小健(化名)的父亲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阜阳市检察机关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据悉,小健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小健符合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不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量刑情节、监护帮教条件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表示此处理意见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挽救,帮助其回归社会,同时,听证员表示,检察机关的家庭教育指导令非常有必要,有助于小健真诚悔罪和更好回归社会。小健会上也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知法懂法守法,再也不违法犯罪。
下一步,颍东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不公开听证等工作的有机融合,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