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颍东区司法局“三注重”做好法律援助满意度回访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注重回访形式。该局建立多形式回访机制,采取电话回访、短信回访、上门回访等多种形式,扩大回访对象范围,不仅回访受援人,还经常征询公、检、法等办案机关意见,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回访工作机制。
注重回访内容。回访内容主要包括向受援人了解案件承办人员在履职尽责、服务态度、是否收取费用以及对法律援助服务是否满意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征求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办案机关征询案件承办人员对案情了解情况、是否按时参加庭审、代理(辩护)意见被采纳等情况。
注重回访效果。该局认真记录回访内容,对于回访中发现的个别律师存在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约谈,切实开展整改,进一步提高律师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保证案件质量,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已回访受援人157人次,满意度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