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7日上午,原告韩某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办实事 多元调解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阜阳市颍东法院诉前调解团队的手中。
据悉,被告丁某驾驶正三轮摩托车(电驱动)沿道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原告韩某相撞,致原告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丁某负主要责任。后双方对于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诉至颍东法院。
调解员在收到案件后,得知双方无法到达现场,便利用线上平台优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调解员的释法明理,双方快速达成和解,当场履行15万元,实现案结事了,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这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当事人的谢意,更是对颍东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肯定,颍东法院将持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深入探索便民利民措施,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