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医疗保障局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采取实地核查、查阅档案、随机抽查病例等方式,对区内19家定点医疗机构、15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1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医保服务协议年度全覆盖考核。
考核组严格按照《颍东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考核评分标准》《颍东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考核评分标准》《颍东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考核以检查定点医药机构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履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为基础,对医疗保障定点组织系统、相关制度、医保服务站设立、药品及财务管理等多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此次考核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让医保政策落到实处,有效遏制各种违规现象发生,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