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合议庭组织管理人、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召开和解现场会,会议上,审判长曾兆强从双方达成破产和解协议的角度分析了利弊关系,解除了部分债权人的疑惑,使债务人消除顾虑,表示积极履行协议,有效实现双方主体利益共赢。
颍东区人民法院自1月9日受理阜阳时时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后,破产案件合议庭认真分析研判案件,及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为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利益,同时为企业发展留下生机,合议庭和管理人组织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协商,推动债务人阜阳时时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该公司负责人与全体债权人自行达成《债务清偿和解协议》,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对债权人的欠款。
此次和解既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债权保障民生,又挽救破产企业于危困之间,促使其盘活重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颍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精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司法职能,主动创新作为,建立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高效审理破产案件,为困境企业解难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助力辖区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