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3时许,插花镇朱楼村一名参保群众向区城乡居保中心反映,要求对以前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提档补缴。
根据上级要求,提档补缴截止时间为3月31日,而该居民今年3月已满60周岁,经办机构也为其做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审批,如提档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要省社保局业务部门对已审批的待遇核定业务先进行回退,再由乡镇社保所做补缴手续后,通过微信补缴保费。从该居民提出要求到提档补缴截止时间不足一天半,时间非常紧迫。
区居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立即向省居保中心作汇报,请求省居保中心予以支持,同时又联系市居保中心及时审批、上传业务回退申请报告。
下午4时许,省居保中心技术人员通知区居保中心,待遇核定业务已回退,乡镇可以做提档补缴业务。区居保中心业务人员立即通知插花镇社保所为参保人办理提档补缴手续。
下午5时许,参保人在村社保协理员和村干部的协助下,将补缴的保费63700元通过微信补缴到账,参保人将从今年4月起,每月领取养老金760元参保人对各级经办机构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非常满意,连声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