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4月13日上午,区司法局、枣庄镇司法所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进校园活动,走进枣庄镇中心小学。
根据讲师团“一人一课”方案,颍东区司法局“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安徽兴阜律师事务所陈骆骆律师受邀参与活动,为老师和同学们呈现了一场生动形象的、全面的国家安全与防校园欺凌法治讲座。讲座中,陈律师结合实际案例、运用互动提问等方式,向同学们讲述了国家安全、校园安全、防校园欺凌、禁毒、反邪教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学生提升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同时勉励同学们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此次活动共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反对校园霸凌 建设法治学校》《法律进学校》《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汇编》等法律读本1000余份。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学生们的国家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为创建平安校园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