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下午,阜阳市颍东区河东司法所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了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阜阳市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旨在更好地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村(居)民委员会对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
《方案》从总体要求、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保障四个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是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贴近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工作、生活的优势,是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力量;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真正融入基层社会创新治理体系,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至关重要作用。
会后,街道政法委员对如何学习贯彻好《方案》作了重要部署和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