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促进法治督察与政治巡察有机贯通,阜阳市颍东区依法治区办结合政治巡察对正午镇、新乌江镇2个乡镇开展法治督察。探索通过政治巡察积极推动法治督察,推动法治颍东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
聚焦目标导向,制定“法治督察+政治巡察”任务清单。该区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制定《颍东区“法治督察+政治巡察”任务清单》,清单明确4个方面8项重点工作任务,包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管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等,同时明确各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依法治区通过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双管齐下”,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全面从严治党协调联动、有机融合。
聚焦问题导向,推动“法治督察+政治巡察”靶向发力。在巡察期间,区委依法治区办派出专项督察组,同步对正午镇、新乌江镇2个被巡察乡镇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督察。将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机关(行政、事业)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情况;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情况;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情况;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情况;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情况;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情况;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等情况纳入重点督察内容。
聚焦结果导向,强化“法治督察+政治巡察”问题整改。该区通过对正午镇、新乌江镇2个乡镇开展督察,督察组对各乡镇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交流座谈、查阅台账等方式,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并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各巡察组,由各巡察组选择性融入到政治巡察报告中,督促被巡察单位限时整改到位,同时把法治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考评体系,倒逼被巡察单位积极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区法治建设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