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颍东区纪委在制定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七项制度中,特别设置条款对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礼金礼券购物卡等物品的操作程序、登记管理及处置方式进行了具体规定。此举既填补了一项制度空白,又为党员干部提供了拒收退还礼金礼品无果后的解决办法。
收到上交的礼品购物卡后,区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如实填写《礼金礼券购物卡登记表》,内容包括上交人基本情况、收礼时间、上交时间、礼金礼品名称、价值数量等信息,之后还要填写《礼金礼券购物卡上交凭证》一式两份,存档一份,上交人一份。
按照要求,登记之后区纪委办公室还将对收到的上交物品提出处置意见,并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处置方式。对于收交的礼金,一律上交区财政专户,其中各类外币经国家制定外汇兑换点兑换为人民币后上交区财政专户,收交的各类礼券购物卡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