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存储危险物,2人被行政拘留
2017-05-11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颍东公安分局

    5月9日下午,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杨楼派出所民警在杨楼孜镇沿街商铺开展“一标三实”信息基础采集工作时,连续查处两起非法存储危险物质案,收缴“许愿灯”56件,行政拘留2人,有力地消除了安全隐患。
    5月9日16时许,杨楼派出所民警正在杨楼街道沿街商铺开展“一标三实”工作,登记至一商铺处,民警发现该店内的储存的烟花爆竹数,已然超出经营许可证上的允许储存数量10件之多,并在该店发现还在售卖“许愿灯”,民警当场将“许愿灯”进行收缴。
    民警发现就在该商店隔壁商店内也售卖有烟花爆竹,同样查看了该商店,发现该店同样存在超量存储烟花炮竹的行为。
两家商店店主高某、任某对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高某、任某已被颍东公安分局依法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上一页:颍东区表彰秸秆禁烧先进单位及个人.. 下一页:颍东:出台制度规范礼金礼品购物卡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