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 “控、建、查” 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2017-09-07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财政局(王继刚)
    今年以来,颍东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 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酒桌办公”和“吃空饷”清理工作,有效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全区8月份“三公经费”总支出267.2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4.27%,其中:公务招待费41.9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5.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2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3.97%;会议费61.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63%。
    一是强化财政预算控制。区财政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在编制预算时,严格限定各单位的招待经费规模,以各单位的公用经费为上限,专项经费一律不得开支“三公经费”。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公用经费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三公经费”预算,对超标准、超范围的开支坚决不予支付。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以区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招待费支出管理。区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加油维修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全区财政供给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实现定点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明确管理责任。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颍东区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禁酒令”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各单位组织学习《区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广泛宣传,接受群众监督。由区纪委牵头、财政、审计、税务、区政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区督查局、区直工委等单位参加,成立了颍东区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开展公务接待、“三公支出”、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监督检查。并要求全区12个乡镇街道、教育、卫计、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组织力量开展本系统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同时组成3个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酒桌办公”、违规举办“四宴”及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开展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办理、通报、问责。8月16日至22日,在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对教育、民政等全区38个重点单位2017年1-7月份的账目进行了“酒桌办公”专项整治账目工作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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