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小额货款久不还 司法扣划没商量
2019-09-10 10:25:57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8月30日,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扣划,为申请人李某执行到位11544元执行款,李某领款后同意案件执行完毕。
      2017年1月,被执行人张某从申请人李某处购买16500元的豆饼,因未及时向李某支付货款,张某为李某出具欠条一张。后经李某催要,张某支付货款5000元,但就剩余货款未及时支付,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支付货款11500元。颍东法院依法审理后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但在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张某电话沟通支付货款事宜。张某辩称申请人在出售豆饼时使用的地磅有问题,致使出售的豆饼数量不够,且李某索要货款的过程中行为不当,自己不应履行。法官耐心解释其应在审理阶段提供相应证据,执行阶段不再审查执行依据的合法有效性。但张某仍不买账,好在执行法官在立案后便冻结了张某的银行账户,便直接进行司法扣划,李某也很快收到了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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