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拒不返还彩礼款 被送拘留忙履行
2019-04-17 17:08:55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在拘留所中的刘某让儿子急忙来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对其强制拘留措施。最终在执行法官的数次调和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王某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闫某50000元,余款及利息闫某自愿放弃,王某的嫁妆也予以放弃。刘某儿子当即支付了执行款,该起婚约财产纠纷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申请人闫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并确立婚约关系,“定亲”时王某收受闫某彩礼款40000元,“下大礼”时王某、刘某收受彩礼款80000元。2015年2月闫某与王某举行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未生育子女,2016年2月双方因产生矛盾解除了婚约关系。但随后双方因彩礼返还问题协商未果,闫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6年5月,颍东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王某返还闫某彩礼款共计60000元,王某母亲刘某在40000元的范围内承担共同返还的责任。判决生效后,因王某、刘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在执行程序中,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王某、刘某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是王某、刘某收到通知后不予理睬,视若罔闻。法官经过线上和线下查控未发现她们两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与当地村委会了解到,王某解除同居关系后长期外出打工,刘某也不经常回家,多次努力无果的法官便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久未现身的刘某被法官依法拘传到院,面对其仍然拒不履行的态度,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刚送拘留没两天,刘某儿子就来到法院请求放出母亲,法官便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督促双方按协议履行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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