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一年未付抚养费 恩威并施促履行
2019-09-29 11:00:52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在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多次劝说下,被执行人窦某转账支付了12个月合计7200元的抚养费,一件抚养费纠纷案在立案一个月后得以执结。

    据了解,被执行人窦某、申请人李某于2004年在外务工相识,经自由恋爱,于2006年开始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一女,后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在婚后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破裂,2018年6月,窦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2018年8月,经颍东法院审理庭法官组织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婚生子女均由李某抚养,窦某自2018年8月起每月28号前支付两婚生子女每人每月子女抚养费300元至有独立生活能力时止。调解生效后,因窦某未主动支付过抚养费,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电话告知窦某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接到通知的窦某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愿意支付抚养费,只是在离婚后李某以各种借口不让其看望小孩,自己一气之下也不再给钱。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劝说窦某抚养孩子是法定的义务,主动履行能给孩子留下好的印象,再不履行将会前往窦某打工所在地找她并实施拘留,在法官的恩威并施下,窦某将执行款转入到执行案款账号,使案件及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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