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推进
2017-03-14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财政局(耿冰)

    为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巩固和提高我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区乡财政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促进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时完成了颍东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一是组织保障、领导重视。我局成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并在每个乡镇财政所配备一名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的财政资金监管员,明确各自监管职责。
    二是加强监管、措施得力。修订完善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和抽查巡查等重点环节工作办法和流程及配套相关制度,为建立规范的资金监管操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认真细致,做好自评。严格按照本次绩效评价的内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从严考核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制定下发《颍东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要求逐条量化细化评价标准,查找不足,完善制度,纠偏纠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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