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携手,与法同行——阜阳十一中举行法制报告会
2017-03-27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教育局(马伟 宁军)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3月24日下午2点30分,阜阳十一中学在学校大操场隆重举行“普法进校园”法制报告会。
 
     报告会由颍东区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王勇林主讲,阜阳十一中校长黄文明、幸福中路派出所副所长陆标出席会议,副校长李新志主持会议。
 
     王勇林系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研究生学历,长期从事少年审判法庭工作,对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有深入研究。
 
     陆标首先带领广大师生学习了什么是法律,以及知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对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意义。
    
    王勇林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通过列举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让学生明白了哪些行为是违法,那些行为是犯罪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劣后果,同时就如何防止校园意外伤害,抵制不良风气侵袭,如何提高自我保护防范意识等方面进行了一一阐述,王庭长的报告娓娓道来,通俗易懂,感染力强,提高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
 
    黄文明指出:做一个知法、守法、合格的公民,是我们学习的目标和未来发展的方向。黄文明殷切希望广大师生: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一要“明美丑”。做一个积极进取、自主自强、身心健康、学有所成、对社会有价值的人。二要“存敬畏”。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无视法律法规,最终害人又害己。三要“有追求”。珍惜学习机会,通过读书丰盈人生,让人生更有价值,更有意义。
 
    黄文明用含义深刻的箴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结束了这次生动而教育意义深刻的法制报告会,赢得了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
 
    本次法制报告会使十一中广大学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了解了更多的法律常识 ,增强了辨别是非和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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