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财政局“六抓好”助推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7-08-04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财政局(王继刚)
    近年来,颍东区财政局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六抓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抓好一岗双责。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开展摆在同等地位,一起抓、同发力,坚决改变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廉政建设责任。开展年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主要领导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机关学习教育,自觉参加支部“三会一课”活动,给党员上党课。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剖析反思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及不足,分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搞好调研、抓好检查、推动整改。
    二是抓好思想教育。坚持补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之“钙”,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发挥廉政教育基础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不想腐”的氛围。周三定期召开党员干部会议,开展党风廉政警示及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金寨和九里沟接受红色教育。组织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向身边道德模范人物学习。通过开展文明创建实践活动,提升财政干部文明道德素质。
    三是抓好作风效能。成立了局机关考勤考核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机关考勤和作风建设。定期公开考勤结果。实行分管领导值班制度,不定期抽查考勤结果。两次修订了机关考勤制度,实施“电子扫描”和“去向”公示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机关效能督查,定期公开考勤结果,全面加强机关考勤和作风建设。多次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针对个别干部纪律意识淡漠、慵懒散现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作风纪律要求,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要摆正态度,热情服务,不能摆脸子,不耍脾气,对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不作为的现象,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对违纪违规4人作出行政处分处理,对10余人进行廉政约谈,对1人午间饮酒问题已进行问责处理。
    四是抓好党的建设。完成3个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新支委成员参加市区党建集中培训学习,提高支委党建工作能力。采取座谈会、谈心会、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三会一课”,开展党建督查,检查“三会一课”召开的会议记录,查看会议是否如期召开,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抽查不合格的支部进行通报,对优秀的党支部进行表扬,确保“三会一课”不流于形式。认真落实《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全局共补交党费6.89万元。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好党员“入口”关,2017年新发展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
    五是抓好制度管人。坚持用制度管人用人,针对干部知识、年龄老化、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制定《颍东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方案》,建立考核评价激励机制,防范用人风险。对局机关股室、二级机构8人实施交流轮岗,组织乡镇财政干部参加省市区财政岗位培训,提升乡镇财政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操作能力、廉洁从政能力。制定《颍东区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开展财政所规范化建设,促进乡镇财政干部精通业务,提高履职履责能力。六是抓好监督检查。针对存在作风和业务监管不严不实问题,坚持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制定《颍东区财政局关于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安排监督检查38项,对“三农”、扶贫、社保、教育、卫生领域资金使用以及政府采购、本局内部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全区12个乡镇办和13个中心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专项检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排查,规范基层财政财务管理,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问责。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两项绩效评价工作被省财政厅评为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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