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编办《关于开展阜阳市2017年度机构编制事项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阜编办〔2017〕136号)要求,颍东区编办对2017年度我区各部门行政审批和编制管理工作情况,以及政务服务目录清单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目前,已完成自查阶段工作。
我办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对照《2017年行政审批和编制管理考核细则》和《2017年度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就本地本部门行政审批和编制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建设情况认真自查,形成了我区机构编制事项年度报告,并于规定时间报送至市编办。
经过本次自查,我办及时发现2017年度机构编制事项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执行情况中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研究解决。自查结果将作为机构改革决策和人员编制调整的重要依据,增强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和针对性。
据了解,本次考核工作采取自查、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部考核工作于2017年12月底完成。接下来,我办将积极配合市编办的复查或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