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直诉,开启公诉快捷方式
2018-03-16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检察院 张燕

    近日,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盗窃案,搭上了首班公诉案件直通车,开启了当天受理案件、当天提审嫌疑人、当天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快捷方式。
    这班直通车就是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创的“刑拘直诉”机制。颍东区院作为阜阳市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安徽省检察院办理简易程序案件程序(试行)》的相关规定。新年伊始,该院公诉科就成立了轻微刑事案件审查小组,配备专人专门负责审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并建立了“五集中一专门一同步”的工作机制。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解决部分非羁押嫌疑人不到案情况,该院与法院、公安经过共同协商,探索建立了刑拘直诉机制。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系四川籍人员,在颍东区无固定居所,其在网吧上网时盗窃他人一部价值2000余元的手机。由于该犯的盗窃价值较少,检察机关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不符合逮捕的条件,如果将其变更强制措施,则有可能会出现案件开庭时因该犯逃逸而不能正常审判的情形,导致公安机关为侦办此案所做的工作前功尽弃。刑拘直诉程序则有效的解决了这一难题。经过共同协商,对于符合简易程序又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由公安、检、法三家联合启动快捷键,在案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法定时限内,由检察机关完成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任务。
    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按照刑拘直诉程序移送颍东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人员于当日审查了全部卷宗,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告知其权利义务,并于当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迅速审查后立即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刑拘直诉程序使公检法三家齐心合力在法定时限内高效办结此案,既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做到了全面客观的审查证据,实现了效率与公正的有机统一。张燕 杨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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