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花镇积极做好城乡居民综合医保再保障工作
2018-06-01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插花镇党政办(王辉)
    为进一步减轻插花镇居民患病就医经济负担,提高大病患者就医实际补偿比,让大病患者看病不再难,付费不担忧,防治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因医疗费用超出自身承受能力而致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插花镇积极做好城乡居民综合医保再保障工作、
  插花镇弄清补偿对象,理解到位,及参加2018年颍东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在省内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未享受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的居民。
  并向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宣传补偿标准,及参保患者在2018年度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不含分娩和意外伤害)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后,实行“1678”再补偿,即:自付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内的,不予补助,超过1万元以上的,去掉1万元起付钱,剩余部分分段给予再补偿。分段再补偿比例为:0-2万元再补偿60%,2万元-5万元再补偿70%,5万元以上再补偿80%,年度再补偿实行20万元封底。
  群众有困难,政策有保障,插花镇通过积极把好的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让群众“有病敢医,有病快医,医的好,医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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