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法官,我刚才已经把钱给王某刚了,就别再拘留我了,也把我从失信名单中撤销出来吧”。近日,在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兰某莲与申请人王某刚主动达成了案外和解协议,并一次性履行8万多元的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据了解,原告王某刚诉被告兰某先、兰某莲民间借贷纠纷案,2017年3月经阜阳市中院终审判决,判令兰某先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王某刚借款本金10万元及逾期利息,兰某莲对6万元借款就5万元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剩余4万元也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履行期限届满后,兰某莲并未按期偿还借款,王某刚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也电话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是兰某莲对此不予理睬、视而不见。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查控和数次前往房产局、车管所、银行查询均未查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执行干警们并没有放弃,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金某莲,在耐心沟通下终于见到成效。
原来,该笔欠款是其父亲兰某先因种植农作物需要资金周转而从朋友王某刚借的钱,借款到期后,王某刚多次上门催要,在被催的没办法后,父亲对她说只有她担保才能延缓还款期限,自己也是出于孝心才答应提供担保。后来父亲不幸去世,申请人也就起诉让兰某莲来偿还,而兰某莲始终认为自己从没用过该笔钱拒不履行担保责任。
执行法官了解该情况后,将兰某莲拘传到法院,向其解释与担保有关法律的规定,但是被执行人依然态度强硬,声称自己是农村妇女没有收入来源,甚至当场撒泼耍赖。鉴于其行为恶劣,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告知对其家人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金某莲听到后,想到自己大儿子尚在部队服役、小儿子马上就要高考,为了怕影响到他们的前途,主动提出要与申请人谈谈,申请人也表示愿意做出让步,最终在各方的努力下,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