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消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自己做工程带来的不利影响,被执行人贾某主动来到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执行法官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屏蔽。于是,执行法官叫来申请人刘某调解,但刘某坚持要求贾某给付诉讼费、迟延履行金等。为使尽快案结了事,贾某无奈偿还7000元,自己也没想到因为拒绝给付150元的诉讼费导致自己尝下这么大的苦果。
2017年11月,申请人刘某诉被执行人贾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颍东法院组织调解,贾某自愿分两期偿还所欠刘某不当得利款20000元。第一期履行期限届满,贾某就未按期偿还,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被执行人贾某履行了20000元,但是对于审理时150元的诉讼费双方均不愿意做出让步,吵得面红耳赤,导致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没有解除。
据被执行人贾某陈述,他前一段时间坐火车去北京想买卧铺票因限高令没有买上,自己做工程想投标但是由于失信惩戒连报名资格都没有。多处受限后,贾某认识到这150元给自己带来的不便,主动请求履行判决义务,消除给自己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