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秉文 通讯员 付冬梅 武艳)记者从颍东区获悉,该区今年继续将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民生工程实施范围,计划为5.2万余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截至目前,该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共计163所,实际享受供餐学生5.35万人,实施学校覆盖率和受益学生覆盖率均为100%,做到应享尽享。
颍东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按照省、市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要求,颍东区补助基本标准为营养改善覆盖范围内的学生每生每天4元,学生每年在校就餐天数按195天计算。所需资金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由中央、省、区按照5:4:1分担。
颍东区明确供餐方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辅之以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建有学生食堂的学校,原则上全部实行食堂供餐。同时,要求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供餐的,不得实行“一校两制”;实行企业供餐形式的学校,受益学生必须全覆盖。
颍东区还严格补助管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全额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严禁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部门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同时,该区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