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恐被 “限高”留国外 委托律师把款还
2019-10-17 10:44:05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10月12日,为怕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身在国外的被执行人苗某委托律师向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交付了113573元执行款。申请人领款后向法官出具了结案证明,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司法惩戒的威慑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申请人丁某与被执行人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11月,颍东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苗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丁某借款100000元。判决生效后,因苗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没过两天苗某的律师拿着法官邮寄的材料来到法院,询问案件的情况。法官说明详情后告知其若再不履行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由于苗某身在国外,怕被限制高消费后回不来,便委托律师把借款还清,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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