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怕儿前途受影响 急忙付清代偿款
2020-05-19 10:59:28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因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会对自己孩子前途产生不利影响,被执行人白某、王某一起来到颍东区人民法院,偿还了保险公司为自己代为垫付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赔偿款,一起追偿权纠纷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2017年5月,王某驾驶车辆与同方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电驱动三轮摩托车刮撞,导致张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六大队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后经法院两次审理判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66523元。因王某准驾车型不符,该保险公司多次向王某及车辆所有人白某追偿无果,为此诉至法院。  

2019年2月,颍东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王某、白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偿付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3261.5元。判决生效后,因白某夫妻两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自己及家人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听到法官的耐心劝说后,因怕被“失信”惩戒后影响孩子以后的前途,白某两人遂来到法院,支付了61382元执行款,申请人也表示自愿放弃其余款项,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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