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你考察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按照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本院依法对你作出不起诉决定。”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网络视频的形式举行了一次监督考察期满后的不起诉“云宣告”,颍东区检察院作为受委托的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考察机关,全程参与了不起诉宣告仪式。
2019年8月1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诈骗罪的张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为八个月,鉴于张某某系阜阳市颍东区某学校在校高中学生,其本人及家人长期居住在颍东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遂委托颍东区检察院对其进行帮教考察。接受委托后,该院第五检察部立即成立了帮教小组,开展监督考察工作。在八个月的监督考察期间,张某某服从监督,并按照该院的要求定期报告自己的思想与活动情况,按时提交思想汇报,积极参加该院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由于考察期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该院及时调整帮教方案,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沟通方式对张某某进行跟踪帮教,确保疫情期间监督考察不松懈。
不起诉宣告过程中,视频连接了黄浦区、颍东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张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张某某的老师。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张某某进行了训诫和法治教育。张某某表示:“非常感谢两地检察机关对我的教育挽救,我一定珍惜这次机会,继续努力学习,争取在今年的高考中取得好成绩。今后做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年来,颍东区检察院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共对5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协助天津、上海等地检察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考察4人次。该院将精准帮教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有效减少了未成年人再度涉案的风险,帮助多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重回人生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