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微信被冻无法用 伤人赔款转账还
2020-06-19 11:25:05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6月15日在被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冻结微信账户带来不便后,被执行人何某主动向法院执行标的款账户转款7032元,一起健康权纠纷在执行威慑下顺利执结。

据了解,2020年1月,在颍东区某眼镜店内,执行人因维修眼镜一事,与申请人发生争吵,何先对芮实施殴打,继而双方相互厮打,何的殴打行为致使左侧鼻骨骨折。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对赔偿问题争执不下,芮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4月,颍东法院审理法官在审核全案证据后,依法判令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芮各项损失6731元但在判决生效后,何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芮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劝说何某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但是何某仍不愿意赔偿,对法官的耐心劝说视而不见。执行法官便直接进行线上网络查控,依法冻结何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虽然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不足额,但却是何某绑定微信的常用银行账户。被执行法官冻结后带来许多不便,何某急忙来到法院,执行法官告诉何某必须履行义务方能解冻账户,何某综合考虑后直接转账支付了全部赔偿款,案件也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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