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被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冻结银行账户后,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孔某急忙偿还拖欠申请人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就此顺利执结。
2017年3月,孔某因经营需要,向申请人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500000元,期限二年,约定了还款期限与利率,2019年8月,孔某尚欠贷款本金100000元,利息9987.86元,但一直推脱不还,无奈之下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2019年9月,经颍东法院审理法官组织调解,孔某自愿于2019年12月18日之前偿还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2019年8月7日之前的利息为9987.86元,之后的利息按照年利率9.135%计算至还清之日止)。调解生效后,孔某仍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劝说孔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孔某仍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不还,想再延长一下还款时间,但这怎能欺骗得了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执行法官立即冻结了孔某名下银行账户,这下触动了孔某,急忙要求解冻银行账户。最终在执行强制措施和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孔某偿还了所有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