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明是颍东区枣庄镇枣庄居委会在册贫困户,现年77岁,与患二级精神残疾的儿子相依为命。天有不测风云,几天前李凤明老人在卖大葱的途中因三轮车翻车轧伤了脚,无法下地,家中还有近千斤大葱待售,面对大量滞销的大葱,李凤明老人一筹莫展,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
颍东法院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在院内发出倡议书,号召全院干警伸出援手,为农纾困,义购大葱,以实际行动践行“学党史、办实事”的要求。干警们积极响应、发起爱心接龙,短短半天时间内认购大葱250斤,共计625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颍东法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从细从小做起,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难题,用行动持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