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阳市颍东区司法局坚持“三要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全区社会治安稳定。
用心帮扶就困,解决安置帮教对象困难。在日常帮教中,安置帮教小组了解帮教人员的生活状况,协调属地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就业服务和救助政策。对刑释解教人员咨询的法律问题进行耐心详细地解答,消除了他们的困惑,宣传了法律知识,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深化跟踪帮教,完善安置帮教管理制度。司法所接收安置帮教对象后及时登记建档,一人一档。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思想政治、道德法治等教育,定期走访安置帮教对象,针对外出务工安置帮教对象,与居住地派出所做好沟通协作,巩固教育帮扶成果,使安置帮教工作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
上下协调加压,加强安置帮教分类管理。针对不同安置帮教对象的特点确定帮教侧重点,分类施教。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安身稳心,对一般对象实行技能帮教、提升素质。在加强其思想转换的基础上,重点帮助其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其适应社会的生存能力。对特殊帮教对象实行激励帮教、典型引路,坚持关心那些经济相对比较稳定、有一技之长、思想稳定的帮教对象,不断鼓励和激励,为其就业、创业、发展提供支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