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优抚医疗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2017-03-27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财政局(李丽)
    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制定出台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民发[2007]101号),和其他有关规定,颍东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帮助优抚户解决实际困难,对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能够解决的费用以外的个人负担部分,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中予以补助;2017年一季度共发放优抚医疗补助资金76451.17元,全区共40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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