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四年未交物业费 强制扣划助到位
2020-06-15 15:14:04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近日,因被执行人武某、黄某拒不交纳四年的物业管理费,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强制扣划了其名下银行账户内3075元银行存款,为申请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到位拖欠已久的物业费,该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也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申请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黄某、武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4月,颍东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3000元判决生效后,因黄某、武某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劝说黄某、武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但黄某、武某二人对法官的劝说视若无睹,表示是因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自己才不愿缴纳物业费。执行法官向其耐心的解释相关法律的规定,告知其已在审理阶段把这些意见反馈给审理法官,且审理法官制作判决书时已经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判令最终应支付的管理费用,进入执行阶段二人应主动履行,但二被执行人仍不听劝解。于是在多次劝说无果后,为快速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便直接进行线上扣划并将执行款及时发放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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